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项目及人文社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03浏览次数:421

    2011年度省教育厅研究项目及人文社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计划根据资助额度及科研活动不同类型分为重点、优秀中青年人才项目(A类项目,原则上只受理省教育厅财政预算单位的申请), 以及指导性项目(B类项目)。

2、省教育厅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分为委托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指导性项目专项任务项目(注:本项目只针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等课题)六个类别。

    本次申报项目未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围绕党的十七大以来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和科研活动人员。具体要求有:

    1、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限省教育厅划拨经费的省属普通高校申报;指导性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的申报面向全省普通高等学校。

    2、各类项目申请者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3、各类项目的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者,须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重点项目的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5岁(19681231后出生)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岁(19731231后出生)。

    4、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得相关资助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5、项目组人员结构合理,人数一般不得少于4名,并由申请人担任组长。

    6、承担省教育厅各类研究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7、准备出国、出差半年以上(或者申报时已在国外,并将继续在外达半年以上)者不得申请项目。

    8、课题申报之后至课题立项正式行文下发之前,课题申报者已正式调离学校的要及时告知我处。

    三、申报办法及要求

所有课题采取先申报,校内评审,评审通过后才能进行网上申报。另交纸质材料和电子一份,逾期不侯。

    四、其他事项

     1、受理申报最后截止日期为2013431日。逾期不候。

2、科技处联系人:刘鸿翔   李炯     02787943526)。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科技处

                              O 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