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省教育厅研究项目及人文社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计划根据资助额度及科研活动不同类型分为重点、优秀中青年人才项目(A类项目,原则上只受理省教育厅财政预算单位的申请), 以及指导性项目(B类项目)。
2、省教育厅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分为“委托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指导性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注:本项目只针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等课题)六个类别。
本次申报项目未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围绕党的十七大以来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和科研活动人员。具体要求有:
1、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限省教育厅划拨经费的省属普通高校申报;指导性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的申报面向全省普通高等学校。
2、各类项目申请者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3、各类项目的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者,须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重点项目的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5岁(
4、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得相关资助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5、项目组人员结构合理,人数一般不得少于4名,并由申请人担任组长。
6、承担省教育厅各类研究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7、准备出国、出差半年以上(或者申报时已在国外,并将继续在外达半年以上)者不得申请项目。
8、课题申报之后至课题立项正式行文下发之前,课题申报者已正式调离学校的要及时告知我处。
三、申报办法及要求
所有课题采取先申报,校内评审,评审通过后才能进行网上申报。另交纸质材料和电子一份,逾期不侯。
四、其他事项
1、受理申报最后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31日。逾期不候。
2、科技处联系人:刘鸿翔 李炯 (027-87943526)。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科技处
二O 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