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计算机学院课程教学和论文指导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机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节》《计算机学院系主任实施细则》,在本期末对教师教学、论文指导,督导和系主任工作量进行核算,希望有关人员6月29日之前,提交以下材料。未能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的,致使本人工作量未能完整计算责任自负。
1、 教师需提交以下材料(纸质或电子,要求相关材料齐备)
(1) 课程档案
(2) 对所上课程教学大纲情况的意见,如需改进提出改进意见
(3) 作业(每8节课不少于1次)
(4) 实验报告
2、 系主任和督导提交材料
按学校在期中检查中系主任和督导提交的相关材料为依据计算,如有未提交材料,可继续补充。
3、 电子档提交材料地址(按网盘中的目录模板创建个人和课程目录)
360网盘 用户名:jsjxyteaching@163.com
计算机学院教学办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