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湖北省第三十期、三十一期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4-06-27浏览:689

各院系: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的建设,学工部以省教育厅思政处举办湖北省第三十期、三十一期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班为契机,组织人员参加心理健康教育的专题培训。希望参加培训的教师,能针对所在院系实际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艺术学院:张豫 外国语学院:陈凌云、刘欣 会计系:阮澜斓 计算机学院:鲍雪 文学院:刘新宇 建筑与材料工程系:王骏 继续教育学院:汪庆莲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3年10月28日—31日,共4天(第30期);2013年11月26日—29日,共4天(第31期)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科学会堂一楼报告厅 三、培训目标和方式 目标: 提高受训人员的心理健康及危机干预意识;增强受训人员对学生心理应激反应的敏感度;掌握大学生心理危机的特点,以及自杀事件发生发展的时间及规律;掌握危机干预的基本知识与技巧;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别是危机干预与自杀预防工作真正落实到最基层。 方式:集中授课 四、培训师资 授课教师:江光荣教授、汪海燕教授、徐汉明教授、吕慧英教授、郭兰教授、吴才智副教授、梁宇颂副教授等。 内容:大学生自杀预防干预、抑郁症及其他精神障碍的识别与帮助、湖北大学生自杀案例分析与讨论、校园危机处理的理论与实务、辅导员的个人成长与自我减压等。 五、结业 培训完毕颁发“湖北高校学生工作干部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结业证”。 六、培训要求 请各位外出学习的老师严格遵守培训班的考勤与纪律,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培训结束后需将课堂笔记、结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培训心得交学工部郑老师处。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 027-87943792 党委学工部(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