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教风学风年系列学习材料-监 考 员 守 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8-29浏览次数:848

监 考 员 守 则 1. 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2.在履行监考职责时,要严格遵守考点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 3.考生入场时,认真检查每一位考生的证件是否齐全,证件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未按要求携带证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开考30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4.考生进入考场后,应指引考生有序就座,并提醒考生,除必需的文具和指定可以携带的物品外,手机、提包、笔记本、教科书、自备草稿纸等都不得带入座位,而应放在指定的地点。 5.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应将手机调整到静音状态,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聊天、玩手机、睡觉、阅读书报、吸烟等)。 6.认真监督考生考试,及时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袒护。不得向考生解释任何有关试题内容的问题。不得监守自盗,不准暗示、协助或支持考生违规。 7.对试卷印刷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当众板书公布。 8.对考生既要严格执行纪律,又要耐心热情,不要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