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湖北省第三十二期、三十三期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8-31浏览次数:697

关于组织参加湖北省第三十二期、三十三期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的建设,学工部以省教育厅思政处举办湖北省第三十二期、三十三期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班为契机,组织人员参加心理健康教育的专题培训。希望参加培训的教师,能针对所在院系实际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报名要求 此次外派学习人员原则上为尚未参加过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班的老师,包括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学工办主任、辅导员,以及与学生工作相关的其他干部或教师。请各院系一定于3月25日(下周二)前将《培训报名表》填好,发电子邮件于psychology_edu@163.com,并将纸质文本盖院系公章后交郑老师处。由于场地原因,培训班名额有限,学校将按院系报名先后顺序决定参训人员名单。 二、培训班次 第三十二期培训时间为2014年4月14日至17日,共4天。学员于4月14日8:00—8:40在华中师范大学科学会堂一楼报告厅缴费并办理报到手续。 第三十三期培训时间是2014年4月23日至25日,共3天。学员于4月23日8:00—8:40在华中师范大学科学会堂一楼报告厅缴费并办理报到手续。 三、培训要求 1、请各院系高度重视此次培训,积极组织、选派学习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教师参加培训,以提高政工干部的心理辅导技能。 2、外出参训人员代表着我校学生工作队伍的整体形象和水平,希望参训人员在学习期间,遵从培训班的统一协调和安排,做到有始有终,学有所获,顺利完成学习任务。 3、为方便在各院系大学生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参训人员根据实际学习情况,可进行职责分工,带回所有学习资料(包括文字材料、专家课件、参加相关活动的合影、活动图片等),并在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将课堂笔记、结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培训心得交学工部郑老师处。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 027-87943792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