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金桂杯”教职工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规则
1.比赛采用国际羽联公布最新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每球得分制的计分办法。每场经三局两胜定胜负,第一局、第二局先得21分获胜,第三局先得11分一方获胜。
3.各单项比赛均采用单淘汰赛制决出名次。
4.参赛资格必须是学校教职工。各二级工会队员必须是本二级工会成员,不得聘请其它二级工会人员及外校人员参赛,否则取消比赛资格及团体奖资格。
5.参赛运动员提前1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并向裁判组报到,无故迟到十分钟作无故弃权处理,判对方胜。
6.比赛名单以交报名表名单为准,比赛不能临时调换人员,赛中不得更换队员。运动员要发挥真实水平,不打假球,服从裁判,做一个文明的运动员。
7.各单位运动员必须服从组委会的安排,尊重裁判员的判罚。
8.具体赛程安排见比赛秩序册。
二、团体评选记分方法
各单项比赛成绩取前八名,第一名计9分、第二名计7分、第三名计6分、第四名计5分、第五名计4分、第六名计3分,第七名计2分,第八名计1分。各单项比赛计分成绩之合决出团体冠、亚、季军,4-8名获优胜奖。
三、精神文明队评选办法
1.本次比赛将评选出精神文明单位2个。
2.精神文明队评选条件
⑴各二级工会积极组织成员报名,5个单项均按条件报名参赛。
⑵各二级工会积极组织队员训练,参加比赛。比赛过程中,组织好队员及啦啦队到场,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⑶运动队积极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旗帜鲜明地抵制不正之风,在各参赛队之中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
⑷运动队认真执行竞赛规程,在比赛过程不迟到,不无故弃权比赛,服装整齐;遵守社会公德,文明参赛,爱护赛场公共卫生和财产。
⑸运动队比赛作风顽强,精神面貌饱满,组织纪律观念强,勇于进取,顽强拼搏,胜不骄,败不馁,能够体现我校新时期教职工体育精神文明风尚。
⑹运动员在比赛中尊重裁判员的判罚,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对判罚等情况发生异议的,采用正常渠道进行合理申述。
⑺积极组织观众文明观赛,争做文明观众。不得有任何干扰对方和阻碍比赛顺利进行的言行。
四、裁判员
裁判员由体育运动委员会统一安排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本次教职工羽毛球竞赛委员会 。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3年9年26日
附件二
2013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金桂杯” 教职工羽毛球比赛报名表
二级工会(盖章)名称:
领队: 联系方式: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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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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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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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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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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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单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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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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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单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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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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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双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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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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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双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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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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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双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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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男、女单打请注明青年组44岁以下(含44岁)、中年组(44岁以上)。
